在这个房产比老婆(老公)值钱的时代,因为房子结婚,又因为房子离婚,各种夫妻房产纠纷层出不穷,夫妻间因为方便问题丑闻百出,所以,弄清楚婚姻和房产的关系非常必要。小编结合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给朋友们梳理一下。
首先在夫妻双方没有关于财产权属和分割的协议书的前提下:
一、结婚前一方购买登记一方名下
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无需分割。
二、结婚前双方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
属个人财产,离婚时无需分割。
三、结婚前双方购买登记双方名下
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需分割。
四、结婚后购买登记一方名下
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需分割。
五、结婚后购买登记双方名下
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需分割。
六、结婚前受父母赠予登记一方名下
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无需分割。
七、结婚后受父母赠予登记一方名下
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无需分割。
八、结婚后受父母赠予登记双方名下
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需分割。
九、结婚前双方父母购买,登记一方
按份共有,份额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
十、结婚前一方购买登记一方名下,结婚后共同还贷
法院会判决给登记的一方,同时对还贷和增值部分给另一方补偿。
十一、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方父母的房改房,只能落在父母名下,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,只能对父母享有债权。
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财产权属和分割的协议书,那么协议优先于法定。
以上即为夫妻双方关于房产纠纷问题的参考,纷纷对照属于那种情况,不是你的,上了法院也不是你的,是你的就要利用法律手段好好保护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