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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物业管理新规正式发布,今年7月1日起施行!

来源:板眼   2024-06-14 10:59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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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南充不少新交房的小区因车位问题发生维权纠纷,“天价停车费”、“只售不租”让业主倍感揪心。

好消息来了!新的《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已于日前正式发布,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总体来看,新版管理条例针对近年来一些较突出的物业矛盾有了更明确的规定。

比如“车位”问题,新条例明确了以下几点:

1、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,要明确告知购房者楼盘的车位情况,包括车位数量、租售价格等。

点评:买房的时候销售“口头承诺”车位2、3万元一个,但等到接了房准备买车位,却发现要7、8万一个,一问当初卖房的销售,对不起,离职了……你是否也有过这种被“坑”的经历,以后不怕了,卖房的时候就要把车位价格一并公示清楚。

2、小区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,有空余车位,业主要求承租的,开发商或物业单位不能拒绝。

3、车位有空余的,经公示后,可以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,但每次租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。

4、要涨车位租金或者服务费,必须提前三个月与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协商,涨价后的租金不得超过同一地区、同一期间、同一档次、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,并且价格调整方案需经业主大会共同决定。

点评:2、3、4这三条,可以有效避免开发商”只售不租“及收取”天价租金“等问题。

业主关心的小区“共有收益”问题,新条例也有进一步完善,明确了以下收益均为业主共有

1、利用业主共有的建筑物、停车场地、绿地、泳池、球场、道路、通道、楼梯、房屋外墙、电梯、照明设施等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;

2、因业主的共有部分被侵占、损害所得的赔偿费用;

3、共有部分被依法占用、征收、征用的补偿费用;

4、共有收益的孳息;

5、其他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收益。

并且新条例对共有资金的规范使用也有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、侵占、擅自使用业主共有资金。而以前的老条例,并没有明确划定共有收益的范围,遇到不靠谱的物业公司,共有收益很有可能就变成了“私人收益”。

除此之外,新的条例针对业委会成立、违法建设处理、装饰装修管理、充换电设施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上也有了明确规定。例如装修管理方面,规定物业不得阻止装修工人和材料进出小区,不得向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及搬运人员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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