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,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便民化,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。
自2024年11月4日起,对涉及南充市本级受理的19项高频次不动产登记业务,进一步压缩登记办结时限,实现当日受理,当日领证。
附件:市本级19项高频次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
1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(商品房分户、商品房司法裁判过户、房改房、集资房、共有人增加或减少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);
2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;
3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;
4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换发;
5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遗失补证;
6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(抵押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);
7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;
8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;
9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;
10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的设立;
11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的变更;
12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的转移;
13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的注销;
14.更正登记;
15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(二手房过户、二手房司法裁判过户、离婚过户、经公证继承、经公证遗赠、赠与、互换、拍卖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);
16.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(抵押金额500万元以上的);
17.居住权首次登记;
18.居住权变更登记;
19.居住权注销登记。
注:
1.上述19项高频次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,其中1-14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3小时,15-19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5小时;
2.本次不动产登记业务提速不涉及企业办证;
3.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自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领取《南充市不动产登记回执》后开始计算,承诺办结时限不包含缴纳税费、权籍调查、数据关联、公示公告、查看现场以及补正资料等所需时间;
4.批量业务和多种登记类型合并办理等特殊登记情形除外;
5.申请人可通过扫描《南充市不动产登记回执》上二维码的方式,查询办理进度,并在完成缴费后领证;
6.如需咨询,请拨打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咨询电话(0817-2185192、0817-2312250);
7.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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